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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解除» 命中 625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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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41 条
    • 第三十七条(二)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残疾职工劳动合同的;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2月1日33 条
    • 第十三条(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
    •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得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行职责扣减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不得通过调整工作岗位、降低职级、免除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打击报复。
  • 地方法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月18日55 条
    • 第二十九条(五)职工奖惩、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以及裁员方案;
    •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在任职期内非因法定事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第四十五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内,除法定情形之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7月29日29 条
    •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情况;
    • 第十二条地方总工会负责免费培训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考核合格的,颁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因任职期满或者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原因,不再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收回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书》。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1年12月24日58 条
    • 第五十三条(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五十三条(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5月24日55 条
    • 第四十八条(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八条(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职工、工会工作人员不愿恢复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4月3日59 条
    • 第五十六条(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三十三条(五)不按照规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 第五十六条(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1月30日39 条
    • 第三十四条(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三十四条(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 地方法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7月25日62 条
    • 第五十七条(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五十七条(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二十三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情况进行监督。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5月30日53 条
    • 第四十八条(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八条(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十八条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情况进行监督。
  • 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9月27日27 条
    • 第十四条(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7月30日36 条
    • 第十四条(五)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
    • 第十三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任职期满或者发生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况,不再担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的,由发证工会收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证》并注销。
    •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进行打击报复,不得无故扣减其工资福利、调整岗位、降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
  • 地方法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12月23日26 条
    •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依法组织、参加工会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职工本人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单位给予职工本人上年年收入二倍的赔偿,并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第四条(二)编造虚假情况误导职工或者以不续签劳动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福利待遇等威胁职工;
    • 第二十二条单位单方面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单位工会的上一级工会的意见,上一级工会认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单位应当进行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上一级工会。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9月27日43 条
    • 第三十七条(八)违反法律法规、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由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七条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第十三条辅警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法与符合继续聘用条件的辅警续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辅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修改、废止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4月3日无条文结构
    •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情况;
  • 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0 条
    • 第二十三条职工患职业病治疗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负责;如原企业已与其他企业合并,由合并的企业负责。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8年11月30日41 条
    • 第三十四条(三)企业不当变更或解除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
    • 第十三条职工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具有《劳动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3 条
    • 第六条(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 第十八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在聘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正常的履职行为扣减其工资、福利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3年6月19日63 条
    • 第二十六条(一)与出租车经营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36 条
    • 第三十条职业病患者治疗期间,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
    •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待业期间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其职业病待遇由造成该职业病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原单位已撤销或依法破产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