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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1月29日39 条
    • 第二十六条(五)不按照规定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
    • 第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民族、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为理由,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为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组织。工会组织认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研究工会组织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组织。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7年12月3日38 条
    • 第十六条(三)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企业确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解除依法行使职权的职工、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工会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6 条
    • 第五十七条农民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第五十九条(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农民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解除其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1月28日65 条
    • 第五十七条农民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第五十九条(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的。
    •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农民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解除其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3年1月18日33 条
    • 第十条(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情况;
    • 第二十七条(一)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或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9月20日44 条
    • 第三十六条(四)不当变更或者不当解除职工方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
    • 第十二条双方协商代表在担任代表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结束之时。非法定理由,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七条企业因职工方协商代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协商代表的工作,补发协商代表在劳动合同解除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并依法支付赔偿金。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3月24日55 条
    •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第四十五条(三)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21日48 条
    • 第六条(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 第十一条(三)对参加工会活动的职工和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集体协商代表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或者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24年7月29日93 条
    • 第八十八条(六)违法与残疾退役军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 第七十一条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和退役后补评或者重新评定残疾等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退役军人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1月27日54 条
    •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第四十四条(三)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5月28日40 条
    • 第三十三条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第二十六条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具体层级设置、评定程序条件和晋升等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公安机关应当对辅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辅警层级确定、层级升降、薪酬调整、奖惩以及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9月27日49 条
    •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第二十六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职工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3月31日40 条
    •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人员名单报送公安机关。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7月30日39 条
    • 第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 第十四条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职期间,企业非因法定事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8年9月26日38 条
    • 第十五条对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辞退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女职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9 条
    •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二十六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职工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3月30日24 条
    •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因生产技术条件或者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与部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
    •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工会和劳动者,并向开发区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2年1月23日60 条
    • 第五十四条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7月29日51 条
    • 第三十七条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七条(七)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 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1月24日43 条
    • 第三十五条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