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劳动合同 解除» 命中 66 部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41 篇提到«劳动合同 解除»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7 条
- 第十一条(六)对用人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或违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时,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解除劳动合同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 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0 条
- 地方法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8 条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04年7月26日无条文结构
-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
- 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29日起施行。
- 地方法规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5年8月16日22 条
- 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37 条
- 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6年10月17日50 条
- 福建省职业病防治条例已废止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0 条
- 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53 条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9 条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3月30日24 条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13年1月18日15 条
- 第十二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 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