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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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9月28日55 条
    • 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四条实施审批和监管分离的事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将有关许可信息告知相应的监管部门,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发现被许可人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及时告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 地方法规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1日82 条
    • 第八十条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决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处罚权由相关政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
  • 地方法规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8月14日80 条
    • 第七十五条(二)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不予履行的;
    • 第六十八条(四)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
    • 第七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已依法调整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实施。
  • 地方法规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4月1日50 条
    • 第三十八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九条(七)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地方法规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7月30日82 条
    • 第八十条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决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处罚权由相关政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
  • 地方法规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3月25日55 条
    • 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四条实施审批和监管分离的事项,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将有关许可信息告知相应的监管部门,配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发现被许可人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将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及时告知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 地方法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3年4月3日53 条
    •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11月25日98 条
    • 第九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29 条
    •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2月9日35 条
    •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0 条
    • 第四十四条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不适当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权改变或撤销;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 地方法规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5月30日48 条
    •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本条例所规定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 第四十三条(二)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改变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 第十五条(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在执法中发现应当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3年11月29日28 条
    • 第十四条有关行政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社会危害的,不予行政处罚
    • 第十七条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对中小微企业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监督检查等行为,应当将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中小微企业有权按照规定查阅。
  • 地方法规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7年6月4日41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无法定事由,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21 条
    •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以罚款代替其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或者治安责任人受罚款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被处罚人和被处罚单位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申请人对不许可事项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提起诉讼。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4 条
    • 第四十九条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律、法规对决定行政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1月5日39 条
    • 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 第二十一条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处理外,必须立案查处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第二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 地方法规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4月1日46 条
    • 第十二条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
    • 第二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指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集中行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的行为。
    • 第四十三条(三)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越职权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
  • 地方法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7月28日60 条
    • 第四十九条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九条对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 第四十九条市场主体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7月28日74 条
    • 第七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依法公开消防安全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并依法纳入本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