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章 执法权限第十一条有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集中行使本条例所规定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