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4,302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3月26日38 条
    • 第三十六条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区(市),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1988年9月8日青岛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88年9月24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1988年10月15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 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1994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 地方法规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2月25日32 条
    • 第十四条(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 第十四条(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十四条(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7年9月1日39 条
    •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机构负责实施。
  • 地方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6日42 条
    •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可以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
  • 地方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月26日62 条
    •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可以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由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
  • 地方法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9年5月27日31 条
    • 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6 条
    • 第四十三条依据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地方法规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5 条
    • 第三十一条对组织或者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时,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4月3日54 条
    • 第五十一条(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纠正违法行为的;
    •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 地方法规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6月22日60 条
    • 第五十七条(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纠正违法行为的;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3月29日52 条
    • 第四十八条(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纠正违法行为的;
  • 地方法规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4月16日49 条
    • 第四十七条(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纠正违法行为的;
    • 第七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 第七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其区域内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3月29日98 条
    • 第八十四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镇人民政府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八十四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八十四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11月23日75 条
    • 第六十七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并可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4月1日34 条
    • 第二十三条(一)土地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制作《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二十六条(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二十一条土地管理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 地方法规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1年10月15日21 条
    • 第十八条实施行政处罚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程序执行。
    •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程序执行。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5月27日71 条
    • 第六十八条(四)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予行政处罚的;
    • 第六十二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集中行使有关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3年5月31日34 条
    • 第三十条行政处罚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一条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二条(四)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62 条
    • 第五十九条依照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第六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决定。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1年7月27日30 条
    • 第二十九条实施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