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