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1,10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11月19日37 条
    • 第五条(五)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第二十八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第二十六条(一)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土地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9月17日52 条
    • 第四十九条(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的;
    •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5 条
    • 第十六条(二)依法决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罚;
    •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3 条
  • 地方法规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2月1日46 条
  • 地方法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一条(四)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填写结案报告书。
    • 第二十一条(三)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地方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 —66 条
  • 地方法规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9月3日51 条
    • 第四十九条(四)实施行政处罚不制作处罚决定书的;
    • 第四十九条(六)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
    • 第九条(三)受委托组织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条件;
  • 地方法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9月25日28 条
    • 第二十条(四)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填写结案报告书。
    • 第二十条(三)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作出《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 地方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31日20 条
    • 第十一条(三)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
  • 地方法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月24日42 条
  • 地方法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2 条
    •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6 条
    • 第二十三条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三条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审计决定或者复议决定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 第十一条(九)对严重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行政处罚的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集体经济审计机构报告。
  • 地方法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1 条
    • 第二十七条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收据。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
    • 第二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对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法规对行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1月26日31 条
    • 第九条(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作出调整或者改变;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3月31日40 条
    •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003年1月9日37 条
    • 第五条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
    •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后,受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 第五条(三)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 地方法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9年12月16日57 条
    •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11月29日46 条
    •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相对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仍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地方法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1年9月10日39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