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罚则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本办法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法律、法规对行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