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仍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