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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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1,10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5 条
    • 第三十二条港口管理机构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41 条
    • 第三十八条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罚没财物的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定的权限决定。
  • 地方法规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3年10月20日44 条
    •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及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3月30日41 条
    • 第三十八条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和罚没财物的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定的权限决定。
  • 地方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27日62 条
    • 第五十六条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0月10日62 条
    • 第五十六条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规定,应当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 第五十六条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9月23日56 条
    •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11月26日43 条
    •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属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8 条
    • 第四十三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省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听证。
    • 第四十五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地方法规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12月4日42 条
  • 地方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12月9日60 条
  • 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14 条
    • 第十条城建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的规定进行,并使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
    • 第十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第五条城建监察机构对下列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作出的处罚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8月31日99 条
    • 第八十五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10月15日35 条
    • 第三十一条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
  • 地方法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12月23日34 条
    • 第三十三条教育及有关行政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主办单位或有关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7月26日19 条
    •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队伍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 第九条设立综合执法队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或者批准。
    •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执法队伍是指经批准设立,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但行政机关负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除外。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4月29日126 条
    • 第一百零一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12月4日77 条
    • 第六十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8月20日77 条
    • 第六十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 第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2年8月6日70 条
    • 第六十八条省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 第六十八条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财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省财政部门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 第十二条(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未逾2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