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二章 信息采集第十四条已废止自然人基本信息包括:(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职业信息;(三)其他基本信息。自然人信用信息包括:(一)从业(执业)资格、技能等级信息;(二)纳税、缴费、信贷状态信息;(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四)法院和仲裁机构生效的判决、裁决、裁定和执行信息;(五)荣誉表彰信息;(六)其他信用信息。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