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2年1月13日
- 施行日期
- 2022年1月13日
- 条文数
- 32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17年11月30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2年1月13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
督管理,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做好行政许可以及与行政许可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行政许可管理
纳入清单的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条件等方面应当统一规范。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规章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清理相关的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向制定机关提出清理建议。
委托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方面对行政许可进行专项
评价。
经过评价,认为需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提出调整意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调整。
进行行政许可评价,可以根据需要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第三方机构进行。
第三章行政许可服务
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相应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服务指南应当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更新服务指南。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减少许可环节、优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期限,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提供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
实施行政许可,依法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实验等中介服务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机构。
第四章监督检查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内部监管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明确内部许可职责权限,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内部监督。
(一)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实施程序、收费是否合法;
(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的建立、更新情况;
(三)行政许可标准化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四)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公布情况;
(五)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法定行政许可条件或者将同一行政许可事项、环节、步骤拆分实施的情况;
(七)是否存在要求申请人提交服务指南公布的申请材料之外的其他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情况;
(八)行政许可服务平台运行情况;
(九)是否存在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等情况;
(十)相关档案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情况;
(十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十二)行政许可内部监管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或者专项检查;
(二)调阅有关案卷、文书、档案等资料;
(三)向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对行政许可实施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电子监察;
(五)向有关单位和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调查情况,调阅有关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结果可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以及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需要继续实施监管的,原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但不得变相实施行政许可。
第五章责任追究
(一)未按规定编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的;
(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未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公布的;
(三)未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清理相关的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或者提出清理建议的;
(四)未建立健全和执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制度的;
(五)未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内部监管职责的;
(六)未建立健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
(七)未依法受理投诉举报或者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未及时核实处理的。
(一)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规章未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二)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或者省人民政府规章未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三)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四)擅自变更法定行政许可条件或者将同一行政许可事项、环节、步骤拆分实施的;
(五)要求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公布的申请材料之外的其他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
(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有偿服务的;
(七)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机构开展中介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