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有效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实施行政许可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自查,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报告上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