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事项。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减少许可环节、优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期限,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