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期限、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的材料、格式文本、监督投诉渠道、注意事项等内容。

服务指南应当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场所和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更新服务指南。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