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1,107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8 条
    • 第三十五条市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有权予以改变或撤销,对应给予行政处罚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权责令改正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第三十五条对在本行政区域内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吊销采矿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决定。吊销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执行。
  • 地方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3年6月2日46 条
    • 第三十八条审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地方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11月26日58 条
    •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条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的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 条
    • 第六条(六)行使金湖水域管理区内的行政处罚权;
    •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金湖管理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 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一)、(二)项规定的,由个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3 条
    • 第四条风景区内依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2月2日70 条
    • 第六十八条(四)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2 条
    • 第四十八条(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
  • 地方法规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5 条
    • 第十七条禁止超出确定的巡察范围实施行政处罚。
    •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十六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由巡警支队作出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2年11月28日60 条
    •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也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罚款一万元以上的,报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一律上缴财政。
  • 地方法规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1 条
    •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畜牧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8月17日44 条
    •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依法申请复议或者不依法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6 条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三条按照本条例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罚没票据。所有罚没收入上缴国库。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书报刊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
  • 地方法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7年3月28日52 条
    •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处理。
  • 地方法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5月9日28 条
    • 第二十一条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被处罚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 第二十二条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二十六条(二)因价格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同类价格违法行为的;
  • 地方法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月18日28 条
    • 第二十一条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被处罚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 第二十六条(二)因价格违法行为受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同类价格违法行为的;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9月27日20 条
    • 第十二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
    • 第三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
    • 第七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在实施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根据本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3月23日33 条
    •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地方法规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月24日73 条
    • 第七十条(二)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
    • 第六条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做到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第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四条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8年4月1日30 条
    • 第十五条(二)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 第七条(一)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所确认的侵权事实及处理结果;
    • 第二十五条侵权人因侵犯知识产权受到罚款处罚后,自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再次侵犯同种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罚款数额双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