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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解除» 命中 128 部

税务部门文件里还有 9 篇提到«劳动合同 解除»去看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财税文件、部门规章等。属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效力位阶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7月30日74 条
    • 第十六条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 地方法规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8月4日24 条
    • 第十七条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 地方法规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8月1日41 条
    • 第三十七条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 地方法规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8月1日70 条
    • 第十一条举报人举报所在单位的,该单位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7月26日48 条
    • 第二十一条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的,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上一级工会应当在接到征求意见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 第四十五条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或者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和福利待遇;不愿恢复工作的,企业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和相应赔偿。
    • 第二十八条企业单方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当于七日前将理由书面通知企业工会。企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企业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企业工会。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月12日59 条
    • 第三十条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
    • 第五十六条协商代表因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协商代表不愿恢复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其上一年度收入的二倍给予赔偿。
  • 地方法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5月25日75 条
    •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依法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6月13日59 条
    •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依法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0月15日39 条
    •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依法行使安全生产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1月28日55 条
    • 第十七条(四)奖励处罚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裁员的方案和结果,评选劳动模范和优秀职工的条件、名额和结果;
    • 第五十一条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其工作,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职工代表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工会工作人员本人不同意恢复工作的,企业应当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7月26日39 条
    • 第十四条不得对协商代表进行打击报复。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六条企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职工协商代表损失。
  • 地方法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1月26日30 条
    • 第十七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依法对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续订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拟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时,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意见。工会对违法招用职工和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及不履…
    •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给予职工处分,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应当将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单位工会,征求工会意见。工会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在15日内书面通知工会。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29日65 条
    • 第三十三条劳动者依法被取保候审、判处管制、适用缓刑或者被假释、监外执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且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支付其工资。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5月27日65 条
    • 第三十三条劳动者依法被取保候审、判处管制、适用缓刑或者被假释、监外执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且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支付其工资。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5月31日45 条
    •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3月28日100 条
    • 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并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有关待遇。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8月4日62 条
    • 第十四条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支付周期未满的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计发;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2月5日60 条
    • 第十四条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支付周期未满的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计发;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计发;没有约定或者规定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29日74 条
    • 第六十五条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用工自主权,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用工条件、形式、数量、期限和工资数额以及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 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9月30日43 条
    • 第十八条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和上级工会的意见,并征得协商代表本人同意。职工协商代表在其履行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职责之日。
    • 第三十九条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正当理由降低协商代表工资、福利待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补发其应得的工资、福利待遇。无正当理由解除协商代表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劳动报酬;协商代表不同意恢复工作的,人力资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