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企业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职工协商代表的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职工协商代表损失。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