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
- 制定机关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1年8月18日
- 施行日期
- 2021年11月1日
- 条文数
- 27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1年7月2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会、生产作业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应急管理部门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烟花爆竹产业管理服务机构做好烟花爆竹产业引导工作;
(三)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文化旅游、消防救援、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产业引导相关工作。
市、烟花爆竹产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烟花爆竹产区的合作,推动湘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发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烟花爆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参与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
第二章安全生产
带班和值班人员应当召开班前会,针对上一班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结合每个环节和岗位,部署当班安全生产以及各岗位协调处理事项,提示安全生产重点管理事项,检查作业人员精神状况,强调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带班和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当安排专人对作业场所、生产物料和作业工具进行整理、清扫和清洁,排除安全隐患。
(一)具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的企业未实行安全、生产和资产统一管理的,或者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的;
(三)违规出租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线、设施设备和工(库)房的;
(四)超定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超设计生产能力、改变工房设计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流程的;
(五)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使用或者禁忌配伍的物质生产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行为。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将烟花爆竹、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易制爆原料放在专用仓库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单独储存,并实行专人管理、登记、分发。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在未取得行政许可的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种类范围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量存放烟花爆竹。
(一)工(库)房使用是否符合设计用途要求;
(二)生产产品是否超药量、超范围或者超级别;
(三)原料是否使用违禁药种;
(四)待修机械设备内是否残存药物;
(五)机械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六)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生产设备、电气设备和消防器材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七)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八)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产整改,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恢复生产前,应当制定复产方案,全面组织员工教育培训,完成工(库)房清理和危险性废物的处理,做好机械设备调试以及防静电、防雷、防爆、防火等安全设施性能检测查验等准备工作。
除法定情形并由市、烟花爆竹产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要求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普遍停产的措施。
第三章产业引导
市、烟花爆竹产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引导烟花爆竹产业实现安全环保、传承创新和融合发展。
(一)采取多种方式了解、解决烟花爆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矛盾和问题;
(二)优化烟花爆竹企业办证、换证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和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三)确保烟花爆竹企业平等享受财政资金安排、金融贷款、土地供应、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业务承接、职称评定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政策;
(四)建立与海关的出口协调机制,为出口烟花爆竹海关监管提供查验和检验平台,加强出口烟花爆竹物流通道建设;
(五)帮助烟花爆竹运输企业、仓储企业、外贸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促进公平竞争;
(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烟花爆竹产业的技术创新,改进产品生产工艺,研发新产品;
(七)对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发展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奖励或者补贴。
市、烟花爆竹产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自愿有序退出、整合兼并给予政策支持。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涉药生产环节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前,应当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专家进行安全性能、安全技术要求论证。
鼓励烟花爆竹产业与文化、旅游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一)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烟花爆竹相关专业,与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合作,培养烟花爆竹科研、生产专业人才和工艺美术系列、注册安全工程师等高级技术职称人才;
(二)建立科技专家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协作平台,实现烟花爆竹科研成果转化精准服务;
(三)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本市烟花爆竹行业就业、创业。
探索制定涉药机械产品安全质量、主要原料、模压工艺烟花环保控制标准、安全环保烟花等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促进行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
推动烟花爆竹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推进国内标准与国外标准的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