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第三章 产业引导第二十二条有效市、烟花爆竹产区的县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引进、培养烟花爆竹人才:(一)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烟花爆竹相关专业,与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合作,培养烟花爆竹科研、生产专业人才和工艺美术系列、注册安全工程师等高级技术职称人才;(二)建立科技专家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协作平台,实现烟花爆竹科研成果转化精准服务;(三)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本市烟花爆竹行业就业、创业。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