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产业引导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