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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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个人信息» 命中 1,063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5 部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41 篇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3月31日22 条
    • 第十条(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网格内采集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个人信息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23年12月4日50 条
    • 第四十五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信息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三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护。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7月31日41 条
    • 第十七条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组织不得泄露志愿者的个人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志愿服务记录和志愿者个人信息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不得侵犯志愿者个人隐私。
  • 地方法规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6月13日42 条
    • 第十八条(六)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
  • 地方法规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7 条
    • 第十六条志愿者组织应当对志愿者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8 条
    • 第二十二条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应当保护未成年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披露和使用其个人信息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18年9月18日46 条
    • 第七条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 第四十三条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泄露戒毒人员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条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 地方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月16日76 条
    • 第二十九条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病史以及法律、法规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 第二十九条采集市场信用信息应当经社会信用主体授权或者同意,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经其本人同意;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除外。
  • 地方法规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2月24日33 条
    • 第十二条(四)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尊重他人隐私,未经授权,不公开他人肖像、身份、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1年4月7日31 条
    •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保障信息安全,并对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7月6日37 条
    • 第十九条劳动者在职业技能考核前应当对个人信息资料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当在考核前申请更改。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29日50 条
    • 第二十条未经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本人同意,志愿服务组织不得泄露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29日92 条
    • 第七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 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7月28日62 条
    •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6月22日44 条
    • 第十九条(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3月30日25 条
    • 第二十三条(六)未对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相关监督管理过程中掌握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依法予以保密的。
    • 第十九条对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及相关监督管理过程中掌握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0月10日30 条
    • 第十六条(三)尊重他人隐私,不得非法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理他人肖像、身份、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 第十五条(三)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向消费者发送骚扰信息或者拨打骚扰电话。
    •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以通过12345热线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对投诉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2月1日55 条
    • 第四十三条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病史以及法律、法规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 第四十三条采集市场信用信息应当经信用主体授权或者同意,涉及个人信息的,应当经其本人同意。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除外。
    • 第五十三条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应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侵犯他人隐私权等民事权利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9月27日48 条
    • 第二十二条(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3月26日49 条
    • 第十六条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下列行为:
    • 第三十七条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 第二十一条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