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戒毒康复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其回归社会。

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戒毒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戒毒人员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