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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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命中 4,313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285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8月17日33 条
    • 第三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在市管理处管理的水利工程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市管理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7 条
    •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3月31日39 条
    •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情况纳入本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
  • 地方法规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7月2日35 条
    •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已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相关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2月16日34 条
    •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2月18日60 条
    • 第五十二条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 地方法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7月24日51 条
    • 第五十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 地方法规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0月11日41 条
    • 第三十四条按照国务院、省、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有关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30日32 条
    •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 地方法规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8月5日29 条
    •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属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8月8日42 条
    •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第十八条(三)养犬人因违反养犬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具有违法饲养大型犬只、烈性犬只并伤害他人情形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终生不予办理养犬登记。相关处罚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违法行为人为流动人口的,相关处罚信息一并纳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 地方法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8月13日73 条
    • 第五十五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
    •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其他单位实施的除外。
  • 地方法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1月21日38 条
    •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 地方法规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2月10日19 条
    • 第八条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需要,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机关负责人批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可以中止。
    • 第十七条赔偿义务人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9月27日49 条
    •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应当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1月6日37 条
    •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违反公园管理行为实施相关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7月6日50 条
    •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四十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将其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记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0年11月17日39 条
    •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9年11月25日36 条
    • 第三十四条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三条依照本条例实施的行政处罚,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36 条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