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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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4,302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4月24日185 条
    • 第一百七十八条(六)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
    • 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28日44 条
    • 第五条(六)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11月26日34 条
    • 第六条(六)本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0年1月17日43 条
    • 第四十条(三)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27 条
  • 地方法规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6月28日64 条
    • 第六十条(三)擅自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
    • 第五十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对情节较轻或者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先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告诫、引导,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除外。
    • 第四十二条已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但是应当依法继续履行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责。
  • 地方法规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3月26日46 条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5月10日77 条
    • 第六十三条(四)制作电子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第六十三条(二)在线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7月7日72 条
    • 第四十九条(四)制作电子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四十九条(二)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 第四十九条(五)在线送达电子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被处罚人拒绝签收的,由执法人员在电子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地方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0月11日27 条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5月29日29 条
    • 第二十一条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 第二十一条(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 第二十一条(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8月26日87 条
    •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处分。
    •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11月29日70 条
    • 第六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可以按照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由相关执法部门行使。
  • 地方法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8月5日63 条
    • 第五十八条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行政区域,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处罚权。
  • 地方法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0月11日无条文结构
    •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0月10日47 条
    •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地方法规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1日65 条
    •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0月9日47 条
    •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9日38 条
    •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养犬登记证。
  • 地方法规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2月5日36 条
    •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由其他执法主体实施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具有违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并伤害他人情形的,公安机关对养犬人三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