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养犬登记证。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