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
- 制定机关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公布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施行日期
- 2025年1月1日
- 条文数
- 31 条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2024年11月28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台湾同胞投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依法应当由台湾同胞投资者自主决策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台湾同胞投资促进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台湾同胞投资促进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支持台湾同胞投资者依法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工程、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支持台湾同胞投资者参与打造本市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设立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企业或者设立区域总部以及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投资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按照规定与本市企业享受同等支持政策。
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转型升级,在帮扶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与本市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鼓励渝台两地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合作办学,联合培养高素质人才。
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者按照有关规定参与中药材种植养殖、中医药产品加工生产等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鼓励渝台两地开展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拓展农业合作领域。
鼓励台湾青年来本市就业创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台湾青年提供政策解读、就业创业指导、培训教育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按照有关规定为在本市创业的台湾青年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入驻创业孵化园区等创业支持。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台湾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市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鼓励台资银行与本市同业协作,通过银团贷款等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
台湾地区征信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本市征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提供征信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利用发行公司债券进行融资。
支持注册地在本市的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依法在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台湾同胞投资的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数字化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统筹开展对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能,降低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风险低的台湾同胞投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补偿标准以该投资在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台湾同胞投资者可以依法选择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款以及按照合理利率计算的利息可以依法兑换外汇、汇回台湾或者汇往境外。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确需改变政府承诺或者协议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台湾同胞投资者因此受到的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台湾同胞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技术能手”等评选。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参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等评选。
台湾同胞在本市从事有关活动,可以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证明身份。
公安机关应当负责台湾居民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及证件制作、发放、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台湾事务、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司法行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做好台湾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台湾同胞的子女,可以按照规定进入幼儿园、小学、中学和高等学校接受教育,与其他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台湾同胞享受前三款规定的待遇。
(一)和解或者调解;
(二)申请仲裁;
(三)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
(四)申请行政裁决;
(五)申请行政复议;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举报或者申请法律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与台湾事务办事机构建立台湾同胞投资者案件诉调、复调对接机制。
推动本市与其他地区加强区域协作,建立健全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诉信息互通机制和重大投诉纠纷事项通报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