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应当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助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台湾同胞投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由台湾同胞投资者自主决策的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