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等乡村产业,参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渝台两地开展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拓展农业合作领域。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