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条例第七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可以举办全部或者部分由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以下统称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也可以采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投资形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