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4,302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0月13日28 条
    •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准养登记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养犬准养登记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 第三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犬只收容、处置和重点管理区内的流浪犬捕捉、狂犬捕杀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 第三条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和犬只免疫的监管以及饲养未免疫犬只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21年10月26日21 条
    • 第七条(一)当事人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3年,或者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自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1年;
    • 第五条当事人自收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之日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可以依照《证券法》等法律和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送达当事人的案件调查法律文书中告知其有权依法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
  • 地方法规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0月8日56 条
    •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
  • 地方法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2月13日47 条
    • 第十九条综合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综合执法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 第三十条(二)综合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和在执法中发现应当告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
  • 地方法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2月31日89 条
    • 第八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明确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形。
  • 地方法规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月27日42 条
    •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实施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不文明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9月28日69 条
    • 第十八条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4月2日83 条
    • 第六十九条经营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经营主体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5月31日51 条
    •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由项目审批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其管理权限决定。本办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 第二十七条(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9月28日31 条
    •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被监督对象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被监督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
    • 第二十二条(二)对有财政违法行为的被监督对象依法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
    • 第二十五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1月5日126 条
    • 第一百零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幅度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具体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具体标准的,不得实施处罚。行政机关应当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具体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并结合实际及时依法修订、废止。
    • 第一百条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减轻危害后果的或者教育劝导后予以纠正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免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11月20日57 条
    • 第五十二条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实行监督检查,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有权改变或予以撤销。对应给予行政处罚而不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权责令其改正或者直接予以行政处罚
    •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8月15日55 条
    • 第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权,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区域,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17年10月7日115 条
    • 第一百零八条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9月25日97 条
    • 第九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人民政府负有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根据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的原则,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
    • 第九十二条对处以按日连续处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决定按日连续处罚之日起七日内,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整改措施及结果。
  • 地方法规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0月15日47 条
    • 第四十三条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依法计入社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累计超过三次或者被没收犬只的,五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20年8月7日20 条
    •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 地方法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26日57 条
    • 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权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依法…
  • 地方法规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8月10日53 条
    • 第四十九条依照国务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公园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确定由其他行政机关集中行使的,相关公园违法行为由其他行政机关负责查处。
  • 地方法规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2月9日52 条
    • 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部门实施;市容环卫部门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 第四十七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