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