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三章 执法规范第十九条有效综合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3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