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权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