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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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个人信息» 命中 1,063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5 部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41 篇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8月20日68 条
    • 第十条(六)保守国家秘密和监察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5月31日54 条
    • 第十九条公共数据在开放前,应当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
    • 第四十九条(七)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的;
    • 第五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数据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尊重社会公德,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和商业秘密,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2月18日60 条
    • 第四十二条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公开或者向单位、个人提供。
    • 第四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人身安全。
  • 地方法规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7日31 条
    • 第三十条(七)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的;
    • 第二十三条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开放类型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三种类型。
    • 第二十条使用部门对从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只能按照明确的使用用途用于本部门履行职责需要,不得直接或者以改变数据形式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其他目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使用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保密性规定进行使用。
  • 地方法规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0月17日29 条
    • 第十三条(二)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尊重他人隐私,未经授权,不得公开他人肖像、身份、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4年8月8日89 条
    • 第七十二条相关主体应当对知悉的信息资料保密,不得非法采集、使用、出售、泄露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7月14日43 条
    • 第五条市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市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数据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等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 地方法规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2月10日45 条
    • 第二十六条景区经营者应当利用数字技术引导旅游者方便快捷进入景区,并依法保护旅游者个人信息安全。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25年10月31日49 条
    • 第三十五条检查人员对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 地方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0月9日44 条
    • 第四十条智能车联网企业应当依法落实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采集与本企业的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不得采集超出应用需要的信息,不得非法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 第三十八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数据、个人信息、车辆运行、应用服务等方面的智能车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 第四十条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涉及国家安全、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等情况时,智能车联网相关主体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地方法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月20日38 条
    • 第三十条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落实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采集与本企业的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不得采集超出应用需要的信息,不得非法采集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 第二十九条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 第三十条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涉及国家安全、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等情况时,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5月31日46 条
    • 第二十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不得泄露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 第三十四条(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 地方法规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7 条
    • 第六十五条(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散布、泄露入住老年人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或者歧视、侮辱、虐待、遗弃入住老年人的。
    • 第四十五条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入住老年人的人格尊严,禁止散布、泄露入住老年人的个人信息与隐私,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入住老年人。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1年1月25日61 条
    • 第二十二条(一)遵守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用语文明,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不侵害患者合法权益;
  • 地方法规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8月2日41 条
    • 第二十一条(五)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防止驾驶员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9月27日70 条
    • 第二十三条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 第二十四条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媒体报道涉及妇女事件应当客观、适度,不得侵害妇女的人格权益。
    •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受害学生保护制度。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 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9月25日62 条
    • 第二十五条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 第二十条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女学生,学校、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
    •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或者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安全保卫、设置投诉渠道、建立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支持和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1月20日45 条
    • 第三十三条(四)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9月25日62 条
    •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等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中获取的个人信息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泄漏和滥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漏和滥用获悉的个人信息
    • 第二十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报告渠道畅通,建立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依法维护报告人的个人信息、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经调查核实的,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对报告人予以奖励,对非恶意的不实报告不予追究责任。
    •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察机关举报有关公职人员应急工作中的违法线索,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应急工作中有关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种行政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7 条
    • 第二十六条参与遗体捐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对捐献人、接受人的个人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泄露和挪作他用。
    •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参与遗体捐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泄露捐献人、接受人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或者挪作他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