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个人信息» 命中 1,071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5 部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46 篇提到«个人信息»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7月28日52 条
    • 第九条提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 第三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
  • 地方法规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8月2日31 条
    • 第十一条(二)以患者为中心,关心爱护、平等对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个人信息和隐私;
  • 地方法规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4月12日37 条
    • 第十九条公布个人信息,应当经其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除外。
    • 第十九条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病史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采集的其他个人信息。
    • 第二十条采集市场信用信息应当经社会信用主体授权或者同意,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经其本人同意并约定用途,依法公开的信息除外。
  • 地方法规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10月23日39 条
    • 第二十条(四)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 第二十一条(四)尊重他人隐私,未经授权或同意,不得随意公开或使用他人肖像、身份、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25年1月13日34 条
    • 第二十三条(六)其他妨碍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正常运行,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
    •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 第十六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使用视频图像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滥用、泄露。
  • 地方法规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8月1日48 条
    • 第十五条(四)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依法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0月26日70 条
    • 第十七条办案机关在执行请求过程中,应当维护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信息。
  • 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7月31日89 条
    • 第七十一条监督检查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 第四十九条旅游经营者的营销计划、销售渠道、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方式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旅游经营者对其在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旅游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0月8日59 条
    • 第四十七条监督检查人员对在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 地方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8月27日18 条
    • 第七条(三)对在提供服务中获悉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予以保密;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25年4月6日28 条
    • 第二十二条(二)违反规定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婚姻登记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
    • 第六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 地方法规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6月26日38 条
    • 第三十六条(二)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 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收集和处理相关电子数据应当遵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 第二十八条审计机关可以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 地方法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9月30日45 条
    • 第二十五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第三十九条(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3月30日52 条
    • 第十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9月29日47 条
    • 第六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30日49 条
    • 第三十五条快递经营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寄递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运单中的个人信息作匿名化处理。
    • 第三十五条快递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安全。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1月19日63 条
    • 第三十七条禁止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等个人信息作为市场信用信息。
    • 第三十九条信用主体认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者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单位、市场信用信息采集单位在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共享、应用等过程中,存在错误、遗漏等情形或者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地方法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1年8月12日38 条
    • 第二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保密旅游者个人信息。超过保管期限的旅游者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月14日49 条
    • 第十六条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不得违法收集、使用、泄露个人信息。
    • 第三十九条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 地方法规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8月9日64 条
    • 第二十六条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擅自使用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