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9月26日73 条
- 地方法规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0月30日44 条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5月9日36 条
-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 2019年1月31日12 条
- 第三条(二)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 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9月27日26 条
- 地方法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0月10日25 条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 2002年9月4日5 条
- 第二条(二)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 修改、废止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6月10日无条文结构
- “(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受到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
- 四十、将第一百一十条改为第一百一十五条,修改为:“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其中,根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应当给予民航、铁路、电力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的,也可以由主管的…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共享、应用和公开,对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监督管理部门公示系统予以公开曝光,强化对违法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