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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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4,302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31 条
    •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5 条
    •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3 条
    •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12月29日74 条
    • 第七十条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8月20日56 条
    • 第六条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区域,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其他区域或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由有关部门实施。
    • 第五十五条(四)不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
    • 第四十八条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 地方法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9月30日61 条
    •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加处罚款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拍卖扣押的车辆抵缴罚款。
    • 第四十五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活动所涉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管辖。
    • 第四十五条全市范围内的重大、疑难、跨区域行政处罚案件可以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 地方法规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5月17日36 条
    •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2年4月26日34 条
    •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省的决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的,可以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11月30日77 条
    •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范围和权限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相对集中行使部分行政处罚权。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外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 地方法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3年9月27日26 条
    •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1月14日38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机关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执行。
    •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计量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不得违反规定重复检查,不得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2年10月26日42 条
    • 第四条(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3年10月25日63 条
    • 第五十九条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地方法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9月30日45 条
    •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地方法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7月31日73 条
    • 第四十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 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 第六十八条(九)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 地方法规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7 条
    •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地方法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9月26日34 条
    • 第三十三条其他法律、法规对本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另有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地方法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1月3日18 条
    •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 2015年12月14日17 条
    • 第十二条(四)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 地方法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6年5月26日29 条
    •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