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