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