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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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6 条
    • 第三十六条(三)实施本条例规定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直接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物品的行政处罚
    • 第三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实施抽查检测,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和采取管理措施的依据。
  • 地方法规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17 条
    • 第十三条对州、县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及草原监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地方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5年9月25日48 条
    • 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由旅游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实施。
  • 地方法规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52 条
    • 第四条市综合执法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对维护市政设施的安全实施巡查,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1年5月27日72 条
    • 第七十条公安派出所履行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时,可以决定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警告和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4 条
    •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委托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单位在其管辖范围内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9年7月30日53 条
    •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地方法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7年10月15日30 条
    •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17年4月6日64 条
    • 第十六条新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涉及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相对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
  • 地方法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18 条
    • 第七条(十)天北新区管委会所属的工作机构受奎屯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可以对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5年1月28日17 条
    •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网络新闻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地方法规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1月6日49 条
    • 第十三条涟源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白马水库管理机构在白马水库管理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3年9月27日42 条
    • 第三条本省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有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下同)对赃物、罚没物的保管、移送、价格鉴证、处理均适用本条例。
  • 地方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9月29日46 条
    • 第四十四条除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外,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 地方法规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63 条
    • 第五十七条缴纳排污水费、超标准排污费、生态环境补偿费或被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
  • 地方法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22 条
    • 第十八条对拒不接受国防教育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
    • 第二十条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十九条对扰乱国防教育秩序,破坏国防教育场所和设施,挪用和侵占国防教育经费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7 条
    •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水政监察机构实施水行政处罚
    •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在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造成水污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9 条
    •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地方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77 条
    • 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地方法规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 条
    •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根据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