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省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有行政处罚权的组织,下同)对赃物、罚没物的保管、移送、价格鉴证、处理均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