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