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网络新闻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网络新闻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