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有效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