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

已废止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03年9月28日
施行日期
2003年11月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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