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8,324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修改、废止的决定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8月7日无条文结构
- 二十二、将第五十条第二款修改为:“本条例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或者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实施。”
- 地方法规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33 条
-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行政法规国务院公布 2017年10月7日46 条
-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6月9日44 条
- 地方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9年5月30日50 条
-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资格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范围决定。
-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0年3月30日49 条
-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9月28日49 条
-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7月30日50 条
- 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已修改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4年9月26日50 条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8年5月31日49 条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4年9月13日53 条
-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
- 地方法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6月5日23 条
- 第四条(四)建立健全消防领域信用管理机制,对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将行政处罚中反映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并报送至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 地方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9月29日38 条
- 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9年2月28日无条文结构
-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地方法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8年12月11日32 条
-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34 条
- 第三十一条经营者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营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