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