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法规
29,910 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司法解释。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政处罚» 命中 4,302 部
党内法规里还有 11 部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另一套规范体系,不与国家法律位阶比较,单独检索。
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里还有 337 篇提到«行政处罚»去看 →
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章,以及公告、通知一类的规范性文件。规章有《立法法》授权,规范性文件不是立法;两者的效力位阶都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单独检索,不并入上面的结果。
- 地方法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1994年7月6日46 条
-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控告,或者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45 条
- 地方法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3月26日38 条
-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12月1日29 条
-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地方法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月8日90 条
- 第八十七条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本条例未规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由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地方法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0月1日23 条
- 第二十一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或者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2年12月2日40 条
-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地方法规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5年4月3日55 条
-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域,将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确定由符合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
- 地方法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25年7月1日43 条
- 第三十一条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对抽样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应当进行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抽样检测结果确定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 法规性决定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6年6月5日无条文结构
- 四、本市人民政府与跨市域轨道交通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同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根据本决定授权,行使轨道交通列车车厢内运营安全、设施容貌、环境卫生、乘车秩序等相应管理权限,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公布 2008年5月23日43 条
- 第三十九条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补缴本息。逾期仍不补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定事由,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不停止执行。
- 地方法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6年10月27日28 条
- 第十条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资源开发、教育收费、公务接待等活动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 地方法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0年9月29日38 条
- 地方法规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04年6月16日40 条
-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处罚,除第三十七条外,由西湖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实施,必要时,也可以委托西湖水域管理机构实施;西湖上游的当地人民政府对其管理范围内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依据本条例的有关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地方法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17年7月28日5 条
-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以下简称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处罚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地方法规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0年12月10日34 条
-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2021年12月24日117 条
- 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本法未作行政处罚规定,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背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的,由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获得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科学技术活动,追回财政性资金,没收…
- 第一百一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性资金,责令退还捐赠资金,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可以暂停拨款,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科学技术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罚款,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者参与财政性资…